改版金庸小說的矛盾

◎鄭佑璋/93年12月6日

 

  如果不是讀者吹毛求疵,金庸小說只是一種奇幻書寫、一種嘗試性質的通俗武俠小說,絕不可能被視為與史實相符的歷史武俠小說。一旦讀者將奇幻書寫現實化、具體化及擬真化,作者需要考量是否順應商業利益、讀者需求進行再創作,就此而論,讀者立場等同於商業利益的來源。

  對作者而言,修訂自己作品的舉動是絕無僅有的,金庸除了必須背負以商業利益著眼和媚俗的罪名之外,一直以來將金庸視為偶像的讀者,更要負另一半責任,畢竟閱讀感受純屬主觀意識,無法做出客觀的量化評比。

  金庸當然有改寫作品的自由,因為著作權及智財權在他手上,改壞了,頂多一世英明毀於一旦、讀者不捧場。至於出版商強調的「更細膩的人性刻畫」,恐怕是積極撈錢的同義詞,特別是出版商的賣關子,更顯得金庸在他們手中猶如人質。

  讀者大可不必執著於故事細節的質疑,而金庸刻意去處理,讀者可將修訂過的小說視為新書看待。新修版《射鵰英雄傳》,揭露黃藥師成為情癡的來龍去脈,改修神祕的平面人物形象;新修版《神鵰俠侶》,將小龍女不食人間煙火的蒼白形象,轉變為回到凡間的立體人物。這也許會降低金庸小說的奇幻特性,卻使金庸小說更貼近現實面。

  以文學理論而言,修訂作品是一種接受與再創作的反饋,即使金庸不改寫,江山代有才人出,換個人改寫意義或許不同。然而,「金庸」已成為無法超越的障礙,即使金庸親自改訂,也是格外吃力不討好。對讀者來說,過去美好的閱讀經驗,更不容許作者「聊發少年狂」地改寫而帶來改變。

  金庸小說賦予讀者根深柢固的閱讀經驗及似假還真的故事內容,讀者一再挑出不合理的「骨頭」,卻希望不要更動情節。金庸若是照著讀者意見修改,修到人人滿意,恐怕才是真正的撈錢。

  小說的歷史性質與奇幻性質無法兼具,如同魚與熊掌難以兼得,將小說視為史實固然是癡,認為小說不能被改寫更癡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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